《租船实务(英国法)》研讨班
Charter Parties under English Law Seminar
时间:2011年12月8 - 9日 地点:福州
课程简介:
本研讨班针对已具备一定租船知识的各行业人才,除系统介绍和梳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实务外,还着重介绍各种知识的相关性,力图把握大局并从更高的角度去分析业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课程内容兼顾了问题的普遍性和当前的热点话题并充分结合案例分析。这是一次深入学习租船业务并结识行业中新朋友的绝佳机会。2天的课程将通过对租船业务的介绍,各种问题的深入分析、精选实务案例研习和讨论,实现对租船合同的难点要点的逐一解析。
参加对象:
■ 理赔经理 ■ 保险商 ■ 公估师 ■ 船队管理经理
■ 理赔员 ■ 贸易商 ■ 租船经理 ■ 船舶经纪人
■ 投资人 ■ 商务经理 ■ 船舶代理 ■ 物流专家
■ 律师 ■ 保险经纪人
课程收益:
■ 深入理解程租、期租合同条款,提高决策能力
■ 通过分析租船业务中常见问题,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 结识行业中的新朋友,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
■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业务操作水平
■ 学会处理常见纠纷,更好地控制和管理商业风险
研讨指导:
张怡昕 先生,现任汇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英国仲裁学会会员、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会员,曾任职于广州救捞局、香港船公司等,并在香港杨良宜先生顾问公司、英国律师行INCE & CO.及西英保赔协会培训学习, 1996年至今,处理了大量适用英国法的租约纠纷案件,及有关的英国伦敦仲裁、香港仲裁案件,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早年还参与了杨良宜先生所著的部分中文专业书籍的编写、编辑以及整理工作,诸如《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国合同法》、《国际商务仲裁》、《提单及其付运单证》以及《外贸及海运诈骗·货物索赔新发展》等。
研讨大纲:
一、 租约谈判中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l 租约谈判所涉的 “Subject details” 或者 “Subject”条款的意义:英国法与美国法的不同解释
l 谈判中包含法律适用条款的意义:便于确定租约已否订立
二、 程租合同
l 装、卸港
l 受载期(LAYCAN)
l 运费及其支付
l NOR的递交
l 装卸时间的计算
l 留置条款
l 提单签发
l 租约引入首要条款
l 毁约损失计算
三、 期租合同
l 船舶描述(航速、油耗)
l 租期
l 交、还船
l 租金支付与撤船
l 停租
l 安全港问题
l 船东维修保养义务
l 尽速遣航义务
课程招生简章/报名表下载,及更多详情查询,请浏览网页:
http://www.seatones.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74:qchartering-practice-english-lawq-seminar&catid=2:notice&Itemid=6
有关此次研讨班主讲人近期的讲课活动,请浏览以下网站新闻链接:
张怡昕先生于2011年8月18-19日,在大连独自担纲《租船实务(英国法)》研讨班主讲。
http://www.seatones.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57:cp20110818dl&catid=3:reports&Itemid=7
电话垂询:栾老师、唐老师; 86 21 6155 8089,13601777714
电邮报名:registration@seatones.org; cluacn@126.com |